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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拉斯維加斯

棗莊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6-03-29 11:00:41 瀏覽次數:

  學校作為知識的殿堂和人才培養的搖籃,其安全穩定直接關系到師生的生命健康、家庭的幸福安寧以及社會的和諧穩定。近年來,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校園暴力、網絡安全威脅等安全風險頻發,給學校安全管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這些事件不僅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更對師生的身心健康構成嚴重威脅。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類安全事件,已成為學校不可回避的責任和使命。

  學校安全管理應堅持“預防為主,應急為輔”的原則。在加強日常安全管理、提高師生安全意識的同時,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和影響。

  學校安全應急預案手冊的編寫和實施,可以提升學校的應急處置能力。通過明確的職責分工、規范的操作流程和科學的決策機制,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進行處置,減少混亂和恐慌情緒的傳播。完善的應急預案不僅能夠有效應對突發事件,還能夠增強師生的安全感和信任感。當師生了解到學校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和安排時,他們會更加安心地投入到學習和生活中去,從而營造出更加和諧穩定的校園環境。

  校園最小應急單元,是指由各中小學負責組建的能夠開展突發事件先期處置的安全防范責任最小人員編組,受屬地綜治部門和派出所監督指導和區域聯動調度,主要負責危害校園安全的突發事件。

  2.發現和制止突發事件,全力開展先期處置,同時報告公安機關,并同步保護現場。

  3.為校園區域內學生和老師的人身、財產及其他權力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采取緊急避險。校園的學生主要出入口安排1個以上最小應急單元組。

  為有效預防、控制與處置可能發生在我校校園周邊的恐怖活動,提升學校防砍殺、防暴恐等應急工作。積極營造平安和諧的教育教學管理環境,最大限度地保護全體在校學生和教職員工的人身與財產安全,學校配合公安機關組建一支由保衛干部、保安員為主,學校周邊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人員、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參與的最小應急單元,組織學校保衛干部、保安員等力量組成“1分鐘自救應急單元”,整合周邊單位保衛人員、群防群治力量組成“3分鐘互救應急單元”。確保遇有突發案事件能夠快速反應,做到“一分鐘自救、三分鐘互救、五分鐘民警到場”。現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1分鐘自救應急單元”預案。

  組長: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形勢做出決定;制定臨時對策,適時發布命令、通告;對所需的人、財、物進行總體調撥。

  副組長: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救援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對突發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員: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向學校有關領導匯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

  組織初期的救援工作,穩定施害方的情緒,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嚴防死守;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等取證工作;通知公安、消防、交通、防爆等部門支援處理事件。具體成員是專職保安、當日行政值日人員。

  (1)當日值班專職保安(1名保安應急處理現場,1名保安一鍵報警、校園應急隊伍群中發布信息并電話先通知當日值班行政到達校大門口,再通知學校安保干部)

  3.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財力、人力、物力保障,調用緊急物資等;(總務處負責)

  4.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穩定工作;(安保處負責)

  (一)應急前期信息調查、上報和處理。一旦在校園內發生恐怖事件,全體教職員工都要把信息及時上報校長室。根據收到的信息,啟動預案指令,各相關職能部門要保障聯系通暢。

  (二)應急中期根據分工,各小組分別開展工作,現場處置調查組、現場救援小組、后勤保障組分別到達現場,統一指揮,劃出保護區,展開對傷員的搶救、人員的疏散等應急救援工作。在此應特別強調以下幾方面:

  1.出現暴力情況后,由學校統一報警,報警以后,對110、119、120等各專業人員進場進行引導,具體部位由總務處及門衛負責。

  2.根據暴情大小,服從指揮,聽候指令及時將水電進行切斷與開啟,并對受損情況按應急需要進行及時修復。

  2.對本次發生災情的經過、采取的應急措施及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在聽取領導的批示后,對善后事宜進行處理。具體由安全保衛組負責。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學校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對師生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師生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特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特別重大的食品衛生突發事件為特別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I級)

  2、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為重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Ⅱ級)

  3、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為較大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Ⅲ級)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下為一般食品衛生突發事件(Ⅳ級)

  組員:(總務主任):張遠昌、(辦公室主任):張志民、(學生處主任):孫慶吉、(團支部書記):孟堯、(教師代表):盧紅亮、(教師代表、黨支部副書記):劉紹輝及各班主任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師生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校長負責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學校各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學校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范和處理突發食品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部門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食品衛生事件。

  1、學校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成立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總務主任、生活管理員等相關人員組成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并成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并根據食品衛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啟動應急預案。

  2、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設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防控工作辦公室,學校分管食品衛生的副校長和總務主任等,具體負責日常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管理與監督檢查。

  3、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承辦各種會議、管理財產、負責收集、整理、分析食品衛生突發事件動態,設立食物中毒報告電話,及時報告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信息;掌握預防控制工作情況,編寫、報送工作信息等相關資料。

  4、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現場調查,現場快速檢測、取證采樣及臨時控制措施的實施。對造成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食品或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追蹤已售出或外運被污染食品的去向或溯源,采取樣品并送檢。

  1、健全食品污染物檢測網,加強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日常衛生監督,對主要食物中毒病原、食物中毒高危食品如散裝食品、熟肉及制品、乳及制品、糕點、飲料、水發產品等進行日常監測并加強抽檢工作。

  2、加強食物中毒信息庫的建設與管理,利用現有的公共衛生網絡,整合公共衛生信息資源,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及時、準確。

  3、組織各項信息的匯總,通過對常規監督、監測、抽檢等綜合信息或食品衛生突發事件預警報告,報上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變更或結束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食品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2、學校有關部門或個人發現突發食品衛生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應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消防安全工作關系到學校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人命關天,不得有絲毫馬糊。根據“預防為主”的原則,以預防杜絕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事故為目標。進一步改進和加強消防安全和滅火救援工作,落實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增強火災事故的能力,盡力消除或減輕火災事故的損失程度,特制定此消防應急疏散預案。

  全體師生、特別是學校領導和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堅持經常性的檢查。牢記學校值班電線。

  (一)發現火災事故苗頭或遇有火災事故時應及時向學校值班室報警,或撥打火警電話,請求有關部門及時增援,以便盡快進入現場組織指揮、撲救。

  (二)在撥打報警電話的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用滅火器具進行撲救,力爭能夠有效控制火情,盡量把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在發現火災有蔓延擴大,且一時無法撲滅時,應迅速組織引導室內人員疏散、撤離現場,清除各種障礙,疏通各種通道,為消防部門的人員、設備進入現場撲救創造條件。并與車輛、醫療、物管部門聯系,為傷員救治、物資供應管理作好準備。

  為防止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出現混亂局面,使滅火工作得到及時有組織、有步驟的進行。各部門能積極配合,指揮得當,處置有方,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學校火災救急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管校長負責,保衛處、校辦公室、后勤資產管理處的主要領導參加。下設: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保障救護組、物品管理組、現場協調組。

  成員:(學校醫護專業老師):徐沖、喬丹、徐斌、李宗蓮、(學生食堂從業人員):劉慶省、(保潔員):

  成員:(學生宿管員):孫愛蓮、賈蘭平、(學生食堂從業人員):劉慶省、(工勤人員):

  (1)滅火行動組:由保衛處和學校義務消防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發生火情時能迅速組織人員盡快趕赴現場,指揮消防隊隊員和廣大教師進行救火。要求:務必做到召之即來,來則能戰,沖得上,救得出。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盡力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

  (2)疏散引導組:由保衛處人員和后勤管理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在管理人員的配合下,迅速組織室內人員從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同時為即將前來增援的消防部門人員、車輛清除道路障礙、開辟通道,引導其進入有利地形,積極配合消防部門進行撲救。

  (3)通訊聯絡組:由保衛處人員和學校辦公室主任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利用喇叭、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及時溝通聯絡,當好學校滅火救急領導小組的“眼睛”、“耳朵”。力爭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關健的地方,確保滅火指揮機關通訊聯絡暢通,指揮正確及時。

  (4)水電保障與人員救護組:由保衛處、后勤處和衛生所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接警后立即通知水電中心斷電、并增大水源壓力。校衛生所要盡快組織人力、物力趕赴現場對傷員實施救護,根據要求應迅速派車輛,將危重傷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確保救火用水和傷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

  (5)物品管理組:由后勤資產管理處有關人員組成。主要任務是:對從現場搶救出的物品進行妥善保管,對貴重和危險物品要派專人看管并逐件登記造冊,以免重復損壞、丟失。

  (6)現場協調組:由政教處人員組成,分管消防同志負責。主要任務是對現場的情況進行認真、科學的分析,根據校滅火小組的指示,靈活調配,正確指揮救火力量和滅火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確保滅火工作忙而不亂,高效有序,以免因人為因素造成人員生命、財產損失。

  (一)各學校各班級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通過組織師生學習《消防法》和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懂得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遇到火災人人都有參加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線,基本學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二)加強消防安全人員和義務消防隊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力爭使其做到“四會”,即會宣傳消防知識,會操作滅火器具,會疏散人員,會逃生自救。學生宿舍、教學區、辦公樓、實驗室、家屬宿舍區等處,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每學期至少兩次檢查各處的防火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

  (三)定期不定期堅持對消防設施的檢查、維修、更新。學生宿舍、教學樓、辦公樓、實驗室的每層樓都備有滅火器或消防栓,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要負責定期檢查防火設施,保證設施和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四)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有專門存放室,由實驗員負責保管,保衛人員要作為重點巡查部位,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實驗的教師,必須在實驗或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五)一旦發生火情,首先報警,每位師生都有報警義務。報警早、損失小,發現火災應急報“119”、“120”、“110”。報火警時要做到:

  ⑴沉著鎮定,不要掛錯電話,不延誤時間。⑵講清起火地置、地點、樓層、部位及報警人的姓名、電話。⑶講清燃燒的是什么物質,起火位置、火勢大小、有無人員被困、消防車能否到達現場。⑷報警后,應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導接應消防車進入火場滅火。⑸報警后,應立即組織在場人員撲救火災、救助被困人員及疏散人員、物資。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務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為保障師生的健康學習和工作,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完善學校的安全防汛制度,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員:(總務主任):張遠昌、(辦公室主任):張志民、(教務處主任):盧紅亮、(學生處主任):孫慶吉、(教師代表)各教研組主任、(教師代表、黨支部副書記):劉紹輝及各班主任

  (一)、防汛工作的方針、原則。防汛工作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下級服從上級、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和團結協作的原則;

  1、做好汛期安全自護教育,全鎮中小學在汛期到來前進行一次防汛自護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做到不要走低洼路貪玩;不要到塘邊、水溝邊玩;不要到河邊看水;放學后及時回家;不要到河邊、水溝里抓魚、捉泥鰍。

  2、防汛工作,責任到人,防汛工作校長是全校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全班第一責任人,全體教師都有責任,搞好防汛工作。

  3、如遇突發事件,學生不能回家。學生以原有班為單位安排在教室里,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及時與上級聯系,統一進行疏散。

  4、針對夏季來臨、暴雨、冰雹、颶風增多的現狀,各學校、幼兒園要確定一名固定觀測員,隨時觀測校舍情況,如出現安全隱患,隨時報告,并及時把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各校做到每天清點學生到校情況,如有缺席,必須弄清原因,作好處理和記錄。

  5、針對部分家長缺乏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責任感的問題,要求各學校、幼兒園再致家長一封信,把安全要求、責任和安全知識告知家長,明確學校和家長各自的職責和義務,引導家長共同做好學生防汛安全工作。(二)、防汛工作的措施。重大暴雨、冰雹、颶風、洪澇災害發生后,學校防汛辦公室應立即作出如下反應:

  1、立即向黨委政府、教育辦和市防汛指揮部匯報洪澇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發展的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指揮:校長;報告:分管安全副校長)。

  2、盡快提出災害發生地學生撤離的時間、范圍、路線,并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趨勢,經防汛指揮部批準,不定時地發布災情預報、警報、緊急警報和汛情公報(各級部主任負責指揮,班主任組織學生撤離)。

  3、盡快指揮各有關成員單位,按規定的職責,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及時下達有關人力、物力及抗災調度命令。衛生所召集醫生緊急救護工作,學生處、總務處:負責車輛調度,器材物資供應并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

  4、一旦發生災害性事故,保衛干部要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采取正確、有效的方法,抑制災情蔓延,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并報告110、119、120進行營救。(副校長指揮)

  5、洪澇災害一旦發生,各有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責任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要立即到崗到位按照各自的預案開展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全力以赴,密切合作,奮力搶險救災。

  6、洪澇災害發生后,首要任務是搶救受災學生,保護國家財產和重要器材物資,就地就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保全整體,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7、緊急搶險救災基本結束后,都要抓緊組織恢復供水、供電、交通、通訊等基本生活設施;要迅速安排好住校生的生活用品供應,保學生生活安定;要抓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到學校恢復上課,恢復教學工作。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時,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回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寫好突發事故情況匯報,以備查用。

  六、各學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災減震法》、《教育廳關于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制定本預案。

  在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針,牢固樹立認真落實。把師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長效機制,掌握應對地震災害事件的主動權。

  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工作要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輕心,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布置、及時處理。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要抓好三個環節:一是地震發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動;二是地震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并報告當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時,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地震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一)學校成立相應的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地震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2、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同志擔任,辦公室成員由科室負責人組成。

  3、主要職責: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發布各項搶險救災命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范圍、部署抗震救災專業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社情、民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校長室必須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教導處、政教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師生對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措、落實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校長室要保證各項經費的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同時,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實情,提出求援請示,并隨時匯報救援工作情況。

  2、下轄的各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辦公室要安排好臨震期間的通宵值班,以便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市范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各級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校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后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后,領導小組成員要隨時關注市各新聞媒介發布各種命令、指示,按上級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發布的各類文件、電話、教育局域網、口授等信息立即接受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全校各科組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為確保學校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緊急疏散教學樓內的師生,使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范圍,特制定本校安全疏散應急處理預案。

  當發生建筑物倒塌或火災等安全事故或晚自習突發停電等需要緊急疏散教學樓內的學生、老師時,啟動本預案。

  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發布命令,啟動預案。

  在緊急疏散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下設五個小組,現場指揮組、緊急疏散組、傷員救護組、外圍控制組,通信聯絡組。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貫徹傳達應急小組命令,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程序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并配備必要通訊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揮下,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師生,疏散完畢后有秩序撤離。

  基本職責: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并進行簡單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救治。

  基本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迅速趕到現場,設置警戒線,劃定警戒區,設置隔離帶,維護現場秩序,疏散現場人員及重要物資等,在公安機關等專業部門到來之前,對事件進行先期處置。

  負責維護學校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師生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基本職責:根據事態發展,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并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援;提供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裝備,通訊設備,編制廣播詞備用,負責平時的通信裝備保養。

  (一)快速反應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信息上報快,部署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二)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后,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指揮判斷。

  (三)設置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設置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四)降低損失原則。處置方法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安全,確保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盡量減少社會影響,減少人員傷亡,降低危害。

  (五)基本裝備原則。學校為處置突發事件提供電視監控、應急廣播、安全頭盔、警戒帶、袖章標識、對講機、強光手電、電喇叭、消防器材及值班車輛等必要基本裝備保障。

  (六)協調配合原則。學校各部門及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七)追究責任原則。依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中職能任務分工,劃清權限職責;在突發事件發生后,對因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學校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為防止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出現擁擠等其他現象,搞好學生課間活動日常管理。從學生實際出發,分年級、分班級按順序上下樓,不強調快速;當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分工負責各樓層,在樓梯間負責維持秩序,監督、疏導、管理學生。

  (二)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的教育,開展預防擁擠故的專題演練,讓學生充分認識發生擁擠故的主要原因、嚴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走廊、樓梯間打鬧、搞惡作劇的危險性,告誡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三)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1、事故現場的教師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信息傳遞到應急領導小組。

  2、指揮機構人員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具體如下:

  (3)緊急疏散小組結合年級組長、班主任教師立即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脫離現場后,各班主任、年級主任迅速組織好本班、本年級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5)對于受傷的學生,進行簡單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長,有關人員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

  (2)值班領導和教師在第一時間趕到所在的樓層,對學生進行秩序維持或疏散工作。

  (3)如遇較長時間停電,可安排進行班會活動,但務必嚴格遵守四不準紀律:不準走出教室,不準隨意串門,不準高聲怪叫,不準拿著照明用具四處走動;可根據學校統一安排提前就寢。

  (1)在場人員馬上把情況報告給緊急事故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分頭布置有關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馬上電話通知各重要職能部門,如通知總務處安排好膳食、備用電源、準備照明用具;通知政教處安排好值周教師到每樓每層維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崗到位,加強管理;通知教務處安排好教學信號;同時查明停電原因,責成有關人員立即維修或與當地政府、電力部門聯系協調,取得他們支持,保證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用電。

  (3)如是晚自習期間停電,立即分發照明用具,根據情況組織班會活動或繼續安排自修。如果事先沒有安排好照明用具,可一邊安排班主任到班維持秩序,一邊迅速通知總務部門購買有關物品。

  (二)教學樓內人員密集,在疏散時,要保持現場秩序,切忌慌亂、學生人為起哄、擁擠,出現群死群傷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工作預案。

  普及傳染性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完善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在教育系統的發生和蔓延。

  全鎮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職責是: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協調本系統內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協調好各學校與各有關部門的關系;收集教育系統傳染病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況,分析、研究教育系統防控工作形勢,制定全鎮傳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組織實施;協助各學校做好疫情的善后處理工作。

  1、組織開展校園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的監督管理。學校公共場所應保持環境清潔、通風換氣,對師生經常接觸的部位和用品進行定期消毒。

  2、學校應積極開展各種類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網絡、宣傳櫥窗、黑板報、廣播、主題班會等宣傳陣地,開展健康教育,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師生員工自我保健知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強自我防護意識。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監督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并指定教師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檢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4、定期組織人員對供水系統進行清洗消毒,保障飲用水衛生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5、在疾病防控機構的幫助下,定期組織師生員工體檢和做好對學生進行各種疫苗接種工作。

  6、加強學校醫務室醫務人員的培訓,不斷學習更新傳染病防治知識,提高診療水平。

  7、加生安全監督工作。每年組織不低于4次的對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檢查、督導,學校根據實際每星期至少一次衛生檢查,并按規定做好記錄。

  1、學校要建立疫情監測制度,形成校領導——校醫——班主任——班長——宿舍管理員的學生健康監測網絡。要建立學生健康管理檔案,班級要有晨檢記錄本,學校醫務室要有就診登記本,學校要有傳染病疫情報告記錄本。

  2、日常監測。由班主任或校醫每日早晨觀察、詢問、了解、發現和掌握學生的健康狀況并做好登記。如發現學生中有發熱、頭痛、腹瀉、嘔吐、皮疹、黃疸、精神萎靡等癥狀;或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或癥狀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應立即報告,同時做好記錄。

  3、對因病缺勤、缺課學生進行監測。班主任應當及時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因病缺勤、缺課的學生,應及時了解其患病情況,可能的病因和病情發展情況,如懷疑是傳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4、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后,應向各級醫療機構或疾病控制機構提供監測信息,經醫療機構或疾病控制機構確認為傳染病后,及時做出響應級別的預警。

  (1)學校師生員工發現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時都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

  (2)校醫對可疑病人進行首次診治,并上報學校有關領導。學校領導根據傳染病類別、發病人數、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時內向屬地防疫機構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逐級上報。任何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后果追究責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疑似傳染病的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安排在指定場所(醫務室)進行醫學觀察,不能確診的,應送當地醫疾機構診治。

  (2)經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部門確診為傳染病者,應及時予以隔離治療(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3)對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可疑物品要進行封存,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防止疾病擴散,等待防疫部門來檢測和處理。

  (4)對被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學校醫務人員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做好消毒處理。與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學校校醫務室應采取必要的檢查和預防措施,并進行醫學觀察。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未經學校和醫務人員同意,任何同學、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暫時停止大規模的集體活動,必要時全校暫停上課;加強對校門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員的進出。

  (7)學校在接到當地政府、縣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關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預警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啟動后,各級領導和全體教職員工應按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聽從指揮。

  (8)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后,應采取積極的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穩定學生的情緒,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的穩定,樹立戰勝傳染病的信念。

  1、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學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撫工作;要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調查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詳細的疫情報告,對傳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執行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教育辦將對在重大傳染病疫情控制中有突出表現的學校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傳染疫情防治過程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拒不接受工作任務,借故推委拖延,擅離職守,臨陣脫逃者,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疫情報告需要向外發布,必須得到行政部門及相關單位的同意。詳細的信息發布,要待上級部門核實情況后,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

  為有效防范校園內發生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惡性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學校突發事件“沉著應付、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總體要求。在認真做學校安全保衛和綜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礎上,為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樹立“責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時,敲警鐘,以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措施果斷,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學校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切實加強領導,成立防暴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學校防暴力事件處置工作,一旦發生暴力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處置領導小組快速有效開展工作。

  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如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逐出校門。

  2、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報告,并同時打110報警。

  3、學校領導或有關人員應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保護在場師生安全,防止事態擴大。

  5、如有傷員,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并通知受傷人員的家長或家屬。

  3、加強對校內外有精神病癥狀人的監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關心,勸其在家休養治療,經濟待遇上給予照顧幫助。

  4、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1、報警,可按緊急報警按鈕或打“110”報警電線、立即按要求逐級上報,可先口頭后書面。

  3、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區級以上醫院搶救,并通知家長或家屬。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校方要派應變能力強、口才較好的老師與歹徒周旋.盡力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和善后處理

  1、傳達室:嚴格傳達室工作制度,對來往人員及時查問,切實做好登記制度,外來人員憑出入單進出校園。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領導小組成員聯系。

  2、校保衛組:加強值班和校園巡視,及時處置突出事件,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到24小時堅持值守,對預見到可能發生暴力恐怖事件及時報告,及時處置。

  3、政教處:處理學生與學生之間矛盾、師生之間的矛盾,會同派出所、綜治辦處理打架,敲詐勒索、偷竊等事件。負責與學生家長聯系,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4、辦公室、校長室:根據《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會同法制副校長,妥善處理學生的傷害事故,保障中小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5、教務處:加強學校內部及城網的監控力度,封堵查處有害信息,同時預防計算機網絡攻擊等事件。

  6、總務處:加強學校內部設施安全檢查,及時排責消除安全隱患,加大技防、人防的投入;特別是加強食堂的管理,嚴防師生中毒和人為投毒事件。

  學校切實加強領導,成立預防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快速有效開展工作。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各級各類學校,在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學校應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煙囪、電線、樹木等建筑定期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線、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學校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師生的安全。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了,應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為嚴重,在切斷電源后,馬上通知學校電工處置,并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扶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等)因其在維修、使用、檢驗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將會造成群死群傷或社會造成惡劣的影響。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特種設備重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特種設備重大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的損失,維護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規范和強化特種設備事故緊急處置工作,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工作方針落到實處,建立完善社會、學校、政府聯動的應急機制,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規范有序,科學高效處置特種設備重大事故,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根據事故緊急管理的需求,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應急處置指揮體系;通過現有事故應急處置資源,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的應急處置保障體系;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優化,防患未然,科學救災的事故緊急處置防范體系;進一步增強減災綜合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事故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的救助手段,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采取各種有效手段和措施,提高城市緊急救援水平。

  2、預防為主。把事故預防作為學校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應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形成整體合力,提高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和緊急處置能力。

  學校應急指揮中心在上級救援組織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專業搶險隊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及專家人員等各方面力量對特種設備重大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市指揮中心領導匯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落實市指揮中心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和下達的有關指令。

  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大型起重機械、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2、制定在特種設備日常運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類型、征兆、后果及應對措施;

  3、建立特種設備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的組織機構管理網絡及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聯系方式;

  4、明確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在處置重大事故時的職責及聯系電線、重大危險源、大型游樂設施應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本單位的游樂設施安全運營保障體系,結合年度檢驗,進行疏導師生的應急救援演習;

  6、各使用學校和應急搶險救援單位根據本單位設備的特點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7、建立應急搶險救援定期組織本學校的重大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學習、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8、各學校應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安排對特種設備進行定期檢驗,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后,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能重新使用。

  1、按本學校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立即撥打110報告,若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120救護部門組織搶救,若有毒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泄漏、爆炸,還須緊急疏散人員,若有火災情況,立即撥打119消防部門報告,并報告安監部門。

  。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重特大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人員,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單位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種設備重大事故現場指揮部,應當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對應急預案進行重新評估和修訂,不斷充實、完善和提高。

  為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員工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領導小組職責:領導小組主要是對各處室人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救治工作;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教育局報告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救援過程中,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學校指揮系統應主動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學校信息,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

  (一)報警與通知。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干部、教師、員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并上報教辦主任,校長和校辦主任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向黨委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①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值班教師或學生報告校長,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②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領導小組立即協助醫生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搶救小組組長馬上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可租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③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④分管校長應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①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報告內容經教辦主任審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

  ②辦公室主任和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教辦主任、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②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教導主任、輔導員、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小組長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③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④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教導主任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學校不能解決的按照法律程序逐級上報解決。

  ⑤保衛組長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及相關各線、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并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預案程序,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突發食物中毒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用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持和配合。

  學校本著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一旦發生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教育辦報告,同時,學校盡快向鄉中心衛生院、鄉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和科技局報告。

  2.以最快速度組織力量將中毒人員送往鎮衛生院,及時撥打急救中心電線”請求救助,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保護好現場。如果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的嘔吐物在衛生部門的專業人員到達前不能清掃。

  4.組織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安排本校人員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在衛生部門的專業人員到達后,配合專業人員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學生的嘔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時介紹中毒的情況并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對潲桶內的食物也應暫時封存。待現場調查結束后,按照衛生專業人員要求進行現場消毒清潔處理。

  6.針對食品中毒事故的出現,領導小組應鎮定地處理事故,準確地判斷,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從中收集有關中毒資料、信息,保護好中毒食品現場,隨時向衛生部門報告,以有利于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報告中,采取搶救為主,安定人心為輔,逐級上報的原則進行。

  1、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后,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圍內樹立食品衛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后,及時報告校醫室,由校醫觀察病情,對癥處理,如確定食物中毒,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

  3、收集相關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協助衛生部門進行事件調查、處理,責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衛生執法部門處理。

  5、班主任負責協助校醫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對已確定重病師生負責轉送醫院治療。

  6、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協助下,努力作好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后期處理工作,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和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1、外出活動前周密籌劃,詳細制定方案,盡量充分考慮到活動路途及目的地的安全因素,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

  2、做好事前安全教育工作;準備所需常備藥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對食物、水源、車輛等采取安全檢查。

  3、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要在最短的時間做出決策,采取相應措施,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并作好各項善后工作。

  副組長——主要負責書寫事故材料,并逐級上報。研究事故動態,及時處置事故現場工作及保護現場。

  班主任——負責各年級、各班的協調工作,做好其他學生的思想工作,并帶領學生撤離事故現場返校。

  校醫、健康教師——主要負責接送傷員,陪護被搶救人員,并將被搶救人員的傷情及時匯報組長。

  1、每次活動前,領導小組應制定詳細的活動計劃,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實行學生外出活動的報批制度,由校長報請上一級教育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

  2、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范。每次大型活動前要做好三個層次的安全教育:全校集中教育(政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班級教育、家長配合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使他們牢固樹立集體主義觀念,培養他們守紀律、講秩序的良好習慣。并從校內到校外,從老師到學生,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全校形成“人人參與,嚴格管理”的良好局面。

  3、每次外出要指定專人帶隊負責安全工作,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于本次集體活動的全過程,由活動主管領導負責。政教處老師、年級組長、班主任自始至終都要跟著班級學生一起活動。

  4、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帶隊領導(教師)必須要事先征得學校同意,并由校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小組登記備案。并督促和檢查有關部門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配備相關教師負責安全工作。

  5、每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的前幾天,學校要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讓家長明確安全要求,掌握學生的活動內容,回家時間,協同

  6、需要車輛的活動,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為在校學生校外集體活動服務,由校長聯系。

  7、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8、把校外集體活動委托給有資質的旅游公司,并要求旅游單位為參加此次活動的全體師生購買保險,由主管領導負責。

  1、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事故現場主要負責人立即向總指揮匯報,總指揮應立即匯報縣教育和科技局、110指揮中心。總指揮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2、領導小組必須在12小時內寫一份事故書面報告。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的原因、事故發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并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發生變化時,由領導小組及時向上級部門進行補報。

  1、如遇車輛故障,領隊立即上報領導小組,然后聯系客運公司,進行安排處理。

  2、如遇發生事故,領隊要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拔打110報警電話,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出事地點及詳細情況,同時組織師生實施自救,學校立即組織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趕到事發現場。

  3、自救措施:如學生有受傷盡快由隨車管理老師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將車上其他學生帶離出事點,領隊立刻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帶。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領隊應馬上把學生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隨車老師立刻組織學生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大中型校車必須配備手提滅火器和鐵錘、且放置車輛固定位置,帶班老師應知道滅火器的操作使用及鐵錘的位置。

  1、各班建立嚴格信息報告制度,若發生類似食物中毒癥狀,帶班老師立即上報安全第一責任人,并報告隨隊醫生。

  2、出現食物中毒癥狀時,隨班老師作應急處理,首先讓醫生診斷,根據醫生確定是否送醫院緊急治療或臨時治療,如需送醫院治療教師應護送前往。

  3、立即對所有學生進行調查,并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以免造成多人發生中毒事故。

  4、組織人員查明中毒原因,并對每項食物留樣檢查。事發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詳細情況,后以書面材料上報學校。

  1、在活動中學生出現摔傷、扭傷、撞傷或疾病,帶班老師應立即報告隨行醫生進行了治療,如傷情較重應馬上送醫院治療,并及時上報病由、病情。

  2、學生出現危險舊病復發或出現心臟病突發,帶班老師邊做緊急處理同時護送前往就近醫院搶救治療。

  3、如遇溺水事件,立即組織有水性老師進行現場搶救直至救成功為止,搶救后及時送醫院治療觀察。搶救同時第一時間上報學校并根據現場水域情況拔打110報警。

  4、如遇綁架搶劫事件、帶班老師首先要鎮靜,要機智應付,巧妙周旋,盡可以贏得時間,報告學校,學校有關領導要迅速查明情況,并根據需要拔打110報警。

  5、發生突發事件帶班老師應始終站在學生身前以避免學生受到任何人身攻擊或其它傷害。

  1、學生外出活動中遇到天氣突變(雨、雪、風、雷、霧等),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最短的時間作出決策,組織教師帶領學生采取乘車

  2、外出活動中,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所有帶隊教師要監守自己的崗位,確保安全第一,不得擅離職守。

  3、對外出活動前后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和學校聯系,不能違反規定擅自處理。活動中,學生如出現身體不適或體傷事故,帶班教師應先及時救護學生,并盡快與家長取得聯系。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成立學校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指揮、協調全校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學校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組。應急處置工作組在學校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措施。

  (1)綜合協調組。由學校應急救援小組負責。主要職責:組織協調、調配現場應急救援人員、交通、通訊、裝備和救援物資等;匯總信息,報告和通報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地的整改監督和督察工作。

  (2)搶險救助組。由學校行政辦公室負責。主要職責:收集事故災害信息,查明事故性質、影響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預測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的可能,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匯報;擬定搶險救援方案并向現場指揮匯報;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實施經現場指揮部確定的搶險救援方案。

  (3)醫療衛生組。由學校衛生室負責。主要職責:組織制定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方案;緊急調集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進入事故發生地,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重點做好重傷員的救護;負責事故發生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學校后勤保衛處負責。主要職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預測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學校安全辦公室應定期研究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工程建設安全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網絡,對信息及時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指導建立和完善學校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發地政府、教育局、建設局和安監局報告或打“110”報警。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和單位必須果斷、迅速地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發生。同時,應按規定立即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決策和指揮工作;正確判斷事故災情的性質、發生地點、災害規模、可能波及范圍,據此組織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協調調配有關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等。

  積極穩定、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督促有關單位和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損失的理賠工作。

  應急狀態終止后,學校應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根據事故處理有關規定,按照管理權限嚴肅查處事故有關責任人,并總結經驗教訓,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③根據雷雨的預報和實際情況,決定、發布本預案啟動時間、截止時間并組織實施。

  1、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機制各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防雷電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有學校主要領導和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雷電搶險工作隊。

  2、根據學校建筑物和有關設施的具體情況,請氣象局專家對學校防雷電設施進行鑒定,排查隱患,按要求安裝避雷設施。對現有避雷針、避雷帶的狀況與屋頂金屬物的連接情況、引下線是否有斷裂或銹蝕、接地裝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現象、排(下)水管線是否堵塞等經常進行安檢。

  3、多形式、多角度、多層面加強對師生防雷電安全知識教育,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開展應急預案演練,以提高師生防雷電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進入汛期后,要求廣大師生經常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天氣變化,派專人負責,要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增強防范能力和應對逃生能力。

  4、各學校(單位)進行一次徹底大排查,建立雷電隱患臺賬,清除一切不安全設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5、建立報告制度,健全匯報網絡,一旦發生雷電襲擊,及時報告災情,各學校在第一時間向教育辦、鄉鎮政府及教育局匯報。校長的手機24小時開通,切實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

  1、發生雷擊后,在場教師通知領導小組并立即啟動處置防雷電應急預案。依據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上級教育部門報告事件的情況。同時負責與有關衛生、防疫、公安、交通、水利等部門協調工作。

  2、收集整理各類信息資料,分析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隨時掌握系統的防雷電安全情況處置應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收集文字圖象相關資料。

  3、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事件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進行現場處置,采取必要措施,把損失降到最低,迅速控制事態蔓延;根據現場情況,組織人員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要登記收繳,做好妥善處理。

  4、做好現場的維護管理警戒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需要采集證據的進行文字和圖像收集;疏散人員,疏通車輛,維護處置現場秩序;調集處置現場所需人員的調集和工具、設備、物資的供應;解決相關人員食宿;協助做好傷員的救護工作。

  1、主動從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息、12121氣象臺及時了解雷電災害預警信息,定期組織開展轄區內學校防雷安全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做好督促落實工作。

  2、發生險情時,防雷減災指揮部在最短時間內做到指揮、領導到位,及時組織救援人員到位,協調物資、資金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置災情,并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和上報工作,絕不隱瞞不報。

  預防學校件工作辦公室設在教導處,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李明忠、唐光成老師兼任副主任。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學校行政領導要識別容易出現踩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范,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3、學校行政領導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

  4、辦公室印制全校教師通訊錄,并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班主任、值日人員確保通訊錄中能有一個電話暢通。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5、學生密集出入時,每樓層安排一名少先隊干部維持秩序,以確保學生安全離開。

  職責:負責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按照學校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與有關單位聯系與溝通,加強防溺水工作的綜合管理。

  職責:依據現場情況制定和落實施救措施,對傷病人員進行緊急搶救,聯系當地醫院救治,或撥打120請求救助。

  職責:負責師生及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做好溺水師生的安撫慰問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聯系保險公司,對溺水學生進行理賠,妥善處理各種善后事宜。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專題片等媒體開展防溺水安全專題教育和防溺水安全知識宣傳,增強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識。

  (2)通過辦防溺水專欄,出防溺水板報,張貼防溺水圖片等形式,宣傳防溺水知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3)向家長發放“關愛生命,預防溺水——致全校家長的一封信”等宣傳材料,讓學生家長明確學校防溺水工作要求,了解學校作息時間,提高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配合學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1)加大督促檢查。學生在校期間堅決不允許隨便出入校園。如有事有病必須持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確保學生在校(園)期間的安全。

  (2)學校應積極聯系周邊水域管理部門,排除周邊水域安全隱患,在學校周邊水域設立警示牌,增強學生防溺水安全意識。

  (3)校(園)周邊水域事故多發地點,校(園)安排專人不定期的進行巡查。發現存在隱患的水域,巡查人員應報告校(園)應急領導小組,協調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4)如發現有孩子在存在隱患或危險的水域或其周邊戲水,應上前予以勸阻和制止。在學生當中形成互相提醒、互相監督、及時反饋的信息通道,如發現有玩水的同學要及時制止,并立即向學校報告。

  (5)促進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學生放學后、雙休日、節假日的安全管理。如去有水的地方玩耍,必須要有家長的陪同,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1、學生一旦發生溺水事故,最早發現或知曉的教師應立即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2、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下達預案啟動指令。指揮組織各工作小組,采取積極果斷措施進行施救,并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以最快的速度送醫院進行救治,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

  3、一旦出現溺水傷亡事件,學校應及時、如實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教育和科技局應急領導小組和區縣教育和科技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

  4、做好溺水學生和家長的思想工作,出現傷亡情況,積極聯系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協調處理各種善后事宜。

  5、協同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責任進行認定,如屬責任事故,將追究有關部門和個人的責任。

  2、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人人將安全工作記在心頭上,講在口頭上,抓在手頭上,落在行動上。

  安全工作始終堅持“穩定與發展并舉”和“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嚴防在我校發生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高度重視校園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確保全校師生參加晨會、早操、大型體育、藝術活動和集會的各項安全,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和教學環境。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學生大型集體活動事故,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市教育局有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3.2.1、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級部主任為本年級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學生,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學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3.2.2、活動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調度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政教處、安全科和總務處人員不得擅自脫離崗位。發生事故,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路線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故。

  3.2.3、脫離現場后,各班主任、級部主任迅速組織好本班本年級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3.2.4、事故發生后,學校立即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大型集體活動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2.5、指揮部設總指揮、副總指揮,由在場學校領導擔任;下設辦公室、疏導協調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等,根據各組職能,每組安排1~2人。

  全面掌握突發安全事件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匯總、上報有關信息,下達上級指示精神;負責協調安排上級主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負責對外宣傳及媒體接待工作,積極采取措施,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指導相關班主任做好受傷學生的慰問安撫工作,并視情協調安排心理專業人員進行心理疏導;組織指導并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做好傷亡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矛盾化解工作;

  組織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及時送重傷員到醫院繼續治療,并配合醫院、家長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搞好應對突發事件所需設備設施、物資器材的采購、保障工作;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費用;做好突發安全事故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積極與死亡人員親屬溝通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