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A公司通過某代駕平臺下單代駕服務,需要從某租車公司取車。平臺接單后,指派司機徐某前往執(zhí)行代駕取車任務。
在車輛交接環(huán)節(jié),某租車公司未安排人員與徐某進行具體交接,僅含糊告知徐某“鑰匙在車上”。司機徐某在未實際確認鑰匙位置的情況下,便直接啟動車輛駛離。
車輛行駛途中,徐某發(fā)現儀表盤出現鑰匙異常提示,經聯(lián)系某租車公司核實,才得知取車時鑰匙是放置在車頂上,徐某未及時取走,以致車輛行駛過程中,鑰匙遺失。
為保障車輛正常運營,A公司于當月25日前往4S店配置新鑰匙,共花費5780元。
事后,A公司就賠償事宜與代駕平臺、司機及租賃公司多次協(xié)商,但因各方對責任承擔存在爭議,未能達成一致,最終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A公司為恢復車輛正常使用而配置鑰匙支出的5780元,屬于合理必要的直接損失,其主張賠償應當予以支AC米蘭官網持。
本案損失由兩方過錯共同導致:某租車公司作為專業(yè)車輛管理方,未盡到妥善保管和交接義務,僅作模糊提示,存在明顯過錯,應承擔50%責任;司機徐某作為專業(yè)代駕人員,未對車輛關鍵物品進行必要檢查,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而代駕平臺雖主張與司機系合作關系,但實際對司機進行統(tǒng)一管理和考核,應當共同承擔責任,故二者共同承擔50%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某代駕平臺與徐某共同向A公司賠償2890元及利息;某租車公司向A公司賠償2890元及利息。
一是專業(yè)服務必須盡到審慎義務。無論是車輛管理方還是代駕司機,既然提供的是專業(yè)服務,就必須盡到高于普通人的審慎義務。車輛管理方鑰匙在車上的模糊提示,與代駕司機未核實就開車的操作疏忽,共同構成了完整的過錯鏈條,均需承擔相應責任。
二是平臺責任不能金蟬脫殼。平臺企業(yè)不能僅憑一紙協(xié)議就免除責任。如果平臺在實際運營中對服務人員具有管理、監(jiān)督、考核等實質控制行為,就應當對服務質量承擔相應責任。司法實踐始終堅持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確保平臺責任不虛化。
在新型服務模式快速發(fā)展的今天,唯有平臺、服務商與從業(yè)人員各盡其責,共同守住“審慎”與“負責”的底線,才能構建起更規(guī)范、更安全的服務標準,最終讓廣大消費者在享受便捷服務的同時,獲得實實在在的安心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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